2月20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185.SH)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鲁君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格力地产在2018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386989.85元。其中,2018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441920402.48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86.21%;2019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3038056.57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0.58%;2020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62567224.17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29.10%;2021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8861306.63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4.10%。同时,2022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386989.85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在错报。
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2018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决定书指出,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是信息披露的重要文件,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债券价格产生影响,但公司未准确计量存货、资产减值等多项会计科目,导致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多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2023年11月,上交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鲁君四于2008年6月至2022年6月担任格力地产董事长,负责格力地产全面工作,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为格力地产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在规定期限内,鲁君四提出:第一,本次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在前期不存在减值迹象,现任董事会追溯调整2018至2021年存货跌价准备不合理、依据不充分,未能遵循审慎原则。此次存货减值是为了将2022年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摊至之前年份。第二,时任管理层已通过询问当地房管局政策、比较相邻地块房价等方式勤勉履职。第三,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战略与2018至2021年存在显著不同,未有虚增企业利润的动机。
对于有关责任人提出的异议理由,上交所认为:第一,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公司相关公告,公司在前期存货减值测试中,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导致多期年度报告及相关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在错报,违规事实清楚。公司据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补提了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责任人所称追溯调整2018至2021年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合理、依据不充分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
第二,鲁君四于2008年6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负责格力地产全面工作,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其未能提供已勤勉尽责的相关证据,所称不存在虚增利润的动机不影响违规事实的认定,对相关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此前的1月26日,格力地产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该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915万元到-8491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减少亏损120816.77万元到139817.77万元,同比减亏58.73%到67.96%。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995万元到-811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减少亏损68225.36万元到86383.36万元,同比减亏45.67%到57.83%。
格力地产表示,此次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结转毛利率下降,以及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拟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预计经营业绩同比减亏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较上年同比减少,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幅度同比缩窄;同时公司经营层加强经营管理,持续推进各项降本增效措施,经营亏损同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