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提交了建议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等法规的4份议案,以及多项围绕新能源产业、实体产业的建议。其中一项是建议是,相关部委应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全面修订。
2018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千米/时,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千克,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但是随着时代发展,该标准涉及的很多内容与大家的实际需求产生了冲突,亟待修改完善。
“可以将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千克调整至65千克,确保铅电、锂电、钠电等不同技术路线的电池在容量至少为20毫安的前提下,都能装车使用。”张天任说。
在电动车火灾事故案例中,由于电池安全性能不达标导致的事故占了很大一部分。张天任建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应该增加对电池安全性的要求。
他认为,应要求电动自行车配备智能充电器,该充电器应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充电器还应具备温度保护、过流保护等功能,以防止充电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电动自行车的电路则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此外,电动自行车的电线和连接器应具备防水、防尘等功能,以应对各种复杂的骑行环境。
在陡坡、雨雪天等特殊路段,应增加对电动自行车刹车性能、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在陡坡路面,电动自行车的刹车性能应满足一定的要求,以确保骑行安全。此外,为了提高电动自行车的稳定性,应要求电动自行车配备防滑轮胎和加强的减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