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辛省志
责任编辑|陈斌
日前,最高法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最高法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
官方网站信息显示,该案例库目前收录案例3805篇,最高法表示,“基本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据最高法介绍,案例库中收录的是经最高法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最高法建设法院案例库的目标,是希望经过最高法统一审核把关,编发对类案办理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逐步覆盖各类案由和罪名、各种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给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权威、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的指引。浏览案例库,可以发现大多数案例都包括“关键词”“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要旨”及关联的法律条文和裁决书等司法文件,还给出了案例被纳入的理由。
中国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理论上,每个案件应该由法官根据案件事实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独立作出裁决,不受其他案例的影响。但是,因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再加上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及可能存在各种干扰因素,出现了不少案件事实类似但裁决不一甚至截然相反的情况,影响司法统一和公正。
为了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中国司法界也开始重视案例的作用,要求法官审理案件要参考同类案件。最高法经常发布各个领域的“典型案例”,要求法官参考,最终目标是做到“类案同判”。
法院案例库可以说是实现“类案同判”的一种“自上而下”的路径。由最高法来确定某一类案件的“正确”的裁判案例,作为权威案例进入法院案例库,以后法院再遇到类似的案件,要按此来审判。这些案例于是一定程度上有了判例法体系下案例的作用,后来的裁判,必须参考。
不过,这一案例库中的案情介绍目前来看相对简单,缺少细节,说理也不够细致,要在同类案件审理中作为参考,恐怕还需要根据案例所提供的裁判文书进行进一步的研判。而这正是公开的“裁判文书网”的重要价值之一。
“中国裁判文书网”从2013年上线已有十多年时间,收录了1.4亿多篇司法文书,总访问量超过1000亿次。根据最高法之前制定的规则,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所有的生效裁判文书都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文书,是各级法院实际作出的裁判,虽然“没有经过权威的审核,存在一些判决结果矛盾的类似案例”,但“原汁原味”“原生态”的材料,能够反映当时当地的司法生态。虽然有些类案的裁决结果不一致,但是这些裁判文书公开之后,可以引起公众、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的意见碰撞和探讨。“真理越辩越明”,在这样的讨论中,各方对法律的理解也会逐渐趋向一致。这可以说是实现类案同判“自下而上”的路径。而且,裁判文书公开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明晰法律规则、促进社会信用都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2023年12月22日在答记者问中提到,裁判文书网每年上网文书数量从2020年的1920万件、2021年的1490万件降至2022年的1040万件,2023年1月以来,上网文书数量为511万件。那么,是法院审理的案件越来越少,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越来越少了吗?根据最高法的统计,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近年来呈上涨趋势。这意味着,有越来越多案件的裁判文书没有在裁判文书网公开。
对此,最高法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解释,对裁判文书不同形式、不同对象的公开,法律有着不同要求。尤其是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出台后,对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一方面要充分满足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另一方面,要防止公民的正当权益、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共利益因不当公开受到不利影响。
不过,司法公开也是法律的要求。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无论是公开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要公开宣判,民事、行政诉讼法还专门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外,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最高法也表示,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切实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持续优化裁判文书公开机制,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公开质效。这个表态非常关键。可以通过技术处理,做到公开裁判文书的同时,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强化案例指导审判的作用,做到类案同判,“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并不相悖,而是可以相辅相成的。法院案例库当然有其重要作用,但其不应取代裁判文书网。作为阳光司法的重要成果,裁判文书网公开绝大多数裁判文书的作用,不但不能削弱,还应该进一步加强。